关于选拔优秀学生赴台湾合作院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0-12 点击:

各学院:

为推进与台湾高校的教育文化交流,学校拟选派优秀学生于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赴台湾合作高校交流学习。根据《福建技术师范学院赴台交换生选拔和管理办法(暂行)》,现将交流生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时间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

二、项目要求

详见《福建技术师范学院2024年春季赴台交流项目一览表》(附件1)。

三、选拔对象

主要面向2021级在校学生。

四、选拔标准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二)学习成绩优异(平均学分绩点原则上不低于3.0),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

(三) 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富有沟通能力和服务社会的责任意识,并能适应在新环境下的学习和生活;

(四) 身心健康,能完成学习任务;

(五) 满足具体项目要求的条件;

(六) 已交足本校的各项费用。

五、选派程序及手续办理

(一)宣传动员。各学院根据各交流高校的专业课程设置情况,组织对口专业学生报名。

(二)学生报名。学生填写《福建技术师范出国(境)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2)家长同意书(参考模板见附件3),于1018日报送至学院。

(三)学院审核。各学院对报名情况展开审核,主要包括:思想品德、选课计划、健康状况等情况,拟定初步人选,填写《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4),与附件2、附件3一并于1020日前报送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林联兴楼612)。

(四)学校选拔。

1.由学校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及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组成联合考核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学生进行考核;按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确定入选学生名单。

2.入选学生名单经学校研究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学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报省台办及台湾合作高校,启动办理相关手续;如在公示期间出现异议,由学校学生工作部、教务处和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根据具体情况商处。

(五)办理手续。入选学生接到台湾合作高校接收通知后,根据台湾合作高校要求报名后按相关规定办理出境手续。学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提供必要的指导、服务和帮助。

六、学分互认情况

赴台学生派出学习期间,学籍、学分管理根据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学校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联系人: 林老师,QQ 995135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