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奖助金管理办法(暂行)》(闽技术师院国际〔2023〕2号)(附件1)规定,现开展2023年度学生国(境)外交流奖助金评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23年度赴国境外交流学习并已圆满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校的学生。
2、2023年度参加雅思与托福考试并达到资助条件成绩的学生。
3、满足文件中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奖助金申请表(附件2)。
2、申请交流学习奖助金者须提供境外高校成绩单或项目证书的复印件(原件备查);申请雅思与托福考试奖学金者须提供付款凭证及考试成绩单。
3、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金推荐汇总表(附件3)。
三、注意事项
1、评选条件、奖助标准、评审程序等按文件规定执行。
2、申请日期截止2024年5月22日,学院初审并公示无异议后将所有材料以压缩文件形式(命名“XX学院+国境外交流奖助金”)通过OA发送至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林晨思,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交至林联兴科技楼612(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办公室)。
3、联系人:林老师 徐老师 85151173。
附件:1.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奖助金管理办法(暂行)
2.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生国(境)外交流奖助金申请表
3.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助金推荐汇总表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台港澳事务办公室)
2024年5月8日